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是武隆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为重庆市武隆区区属一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位于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1幢3-1,注册资本金30亿元,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级。目前集团公司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10余家,资产总额超300亿元,在编员工440余人。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紧扣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益性需求与市场化运营有机统一定位,专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类城市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抢抓武隆旅游“三次创业”,打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国际精致旅游城市的重大机遇,奋力谱写武隆区城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综合岗3人:主要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及社会团体提供集团公司经营业务范围、物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讲解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 3.身体条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要求; 4.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未满3年的人员; 2.正在立案审查,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正在影响期内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5.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的; 6.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不适合情况。 (三)岗位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综合岗工作人员3名,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身高要求:男士1米70及以上,女士1米60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精力充沛,口齿伶俐,性格活泼;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及随机应变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综合岗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关事项要求 应聘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及其他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计算。 三、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供应聘登记表1份(详见附表2,网上自行下载)、近期2寸免冠照2张(红底或蓝底);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提交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如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原件,同时提供单位证明);以上提供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 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3-1);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23-77711281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如低于以上比例,相应核减或经区国资委同意后,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司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面试方式 (一)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规则,于面试前自行登录公司官网查看,网址:http://www.wlctjt.com/www/index/,公司将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考指标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从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待确定后在公司官网公布。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由集团公司党委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由公司统一组织在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公司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司同意后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考察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公司通知具体报到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特殊情况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空缺名额需递补的,可以按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党委会研究等程序后予以聘用。 公司将根据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由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后,将聘用人员安排到公司有关部室或下属子公司工作。应聘者需对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情况充分了解,并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以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相关手续,相关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区国资委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予以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在报名时应主动告知是否存在人事回避相关情形。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本简章由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公司解释。
附件:1.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 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2.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doc
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