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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报告
http://wlctjt.com   2015年11月18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武环(监)字 [2015] 第Y06号


项目名称: 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建设单位: 武隆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武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5年11 月


承 担 单 位: 武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站 长: 叶成权
项 目 负 责 人: 张 凤
报 告 编 写:
审 核:
签 发:
监测及分析人员:樊广燕 周 红 王怀宇 谢建蓉 江小敏 刘正文
杜兴华 张 凤


武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盖章)
地 址: 巷口镇芙蓉中路3号
邮 编: 408500
电 话: 77721796
传 真: 77721796
E-mail:cqhjjcwl@126.com

监测报告说明


1、该报告用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2、报告无本单位业务专用章、 和骑缝章无效。
3、报告出具的数据涂改无效。
4、报告无审核、签发者签字无效。
5、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经批准的报告必须全文复制,复制的报告未重新加盖本单位业务专用章无效。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3
1.1编制依据 3
1.2调查目的及原则 6
1.3调查方法 7
1.4调查范围、调查因子和验收标准 7
1.5环境敏感目标 12
1.6调查重点 13
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15
2.1自然环境概况 15
2.2社会环境概况 16
3 工程调查 19
3.1 工程建设历程 19
3.2工程建设概况 19
3.3工程变更情况调查 23
3.4验收期间运行工况 23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回顾 24
4.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结论 24
4.2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点 27
5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9
5.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9
6设计、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 31
6.1前期准备 31
6.2设计阶段环境保护措施调查 31
6.3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31
7 生态影响调查 32
7.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32
7.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33
7.3水土流失影响措施调查 34
7.4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34
8.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37
8.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37
8.2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41
8.3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42
8.4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42
9.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43
9.1水污染源调查 43
9.2污废水的处理情况 43
9.3水污染源现状监测 44
10.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47
10.1环境空气概况 47
10.2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 47
10.3主要大气污染源调查 47
10.4污染源现状监测 47
10.5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调查与有效性分析 49
11.声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50
11.1噪声源调查 50
11.2声环境敏感点调查 50
11.3声环境监测 50
11.4声环境保护措施调查与有效性分析 52
11.5建议 53
12公众意见调查 54
12.1公众意见调查形式 54
12.2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54
12.3结论 56
13 调查结论 57
13.1工程概况 57
13.2生态环境调查结果 57
13.3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57
13.4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58
13.5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58
13.6声环境影响调查 58
13.7公众意见调查 59
13.8调查结论及验收建议 59


前 言 

       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位于白马镇沙台村三社,占地面积8.6万㎡,垃圾填埋场日处理生活垃圾66吨,服务范围为白马垃圾场周围20km范围内的乡镇,包括白马镇、长坝镇、和顺乡、兴顺乡、白云乡和涪陵区白涛镇。工程包含生产管理区、卫生填埋区、渗滤液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点及车辆配置。
       垃圾填埋场和配套建设相关设备、设施运营期及封场期等项目内容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4年9月14日由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准[2004]230号文获得审批。
       该工程于2004年11月开始建设,至2008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计划总投资为2700万元,计划环保投资为1059.61万元,实际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692.1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5.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为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重庆市武隆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武隆县环境监测站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我站在接受委托后,即派人员深入现场踏勘,对项目区环境敏感点、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生态状况、水土保持情况、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调查,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格式,结合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和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报告》,现呈报给重庆市武隆县环保局。
       本调查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武隆县环境保护局、重庆市武隆县环境监测站、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及重庆市武隆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及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1 总 则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3.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2004.8.2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7);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1.1.2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2002.2.1起实施);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2000.2.22);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2000.11.26);
(4)《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原国家环保总局,2004.2);
(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2005.12.3);
(6)《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国函[2001]147号);
(7)《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1996.8.3);
(8)《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号);
(9)《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3]25号,2003.3);
(10)《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投资[2002]1591号);
(11)《关于推进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0232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2011.9.31);
(13)《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环发[2001]183号);
(14)《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7月;
(15)《重庆市城市卫生管理条例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16)渝办发[2006]19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及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17)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18)渝府发[2008]135号《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
(19)渝府发[2008]135号《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
(20)渝府发[201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
(21)渝府发[1998]90号《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22)渝环发〔2007〕3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
(23)渝环发[2002]27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
(24)渝环发〔2005〕9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
(25)渝环发〔2007〕12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26)渝环发〔2008〕12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7)渝环发〔2010〕257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通知》。
1.1.3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
(8)《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10)《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项目》;
(11)《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1991);
(12)《重庆市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
1.1.4工程资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文件
(1)《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2004年9月);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环境保护批准书》渝(市)环准[2004]23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9月14日);
(3)《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渝(市)环评审[2004]23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9月14日);
(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渝(市)预审[2004]198号;
(5)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县白马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投 [2004]975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9月9日);
(6)重庆市武隆县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武隆县环(监)字[2004]第13号,2004年6月23日;
(7)重庆市武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验收监测报告,武环(监)字 [2015]第Y07号,2015年8月5日;
(8)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报告,涪环(监)字 [2015]第YS 07-011号,2015年7月28日;
(9)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重庆市规划局,渝规选 [2004]局字第0244号。
1.2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调查目的
(1)核实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原设计、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的一致性。
(2)调查工程实施期间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分析是否存在遗留环境问题,针对此提出可行的补救措施。
(3)调查工程实施后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调查环保设施的完好程度及运行状况,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达到的环保效果,核实是否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核实是否还存在环境问题,针对性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
(4)调查企业采取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明确是否满足环保监督要求,提出可行的环境管理方案。
(5)就项目实施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有效性等给出明确的结论意见。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支撑,便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便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1.2.2调查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工程建设前期、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全过程调查分析的原则。
1.3调查方法
调查主要采取现场勘察、文献资料核实和现状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项目》(试行)的要求执行,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方法;
(2)环境影响分析以现场勘察和环境监测为主,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和查阅施工设计文件来分析工程运行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3)环境保护措施调查以现场调查核实为主,通过现场调查,核查施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评批复等所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4)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补救措施相结合方法。
1.4调查范围、调查因子和验收标准
1.4.1调查范围
本次竣工验收调查范围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并根据工程实际的变化及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查范围见表1.4 1。
表1.4 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评范围 调查范围 说明
生态环境 填埋场、取土场范围及周围的土壤与植被 填埋场、取土场范围及周围的土壤与植被 与环评一致
地表水 石梁河以及乌江、石梁河汇合口下游断面 石梁河以及乌江、石梁河汇合口下游断面 与环评一致
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半径2km,面积约16km2的区域 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半径2km,面积约16km2的区域 与环评基本一致
噪声 厂界外500m范围内 厂界外500m范围内 与环评一致
1.4.2调查因子
(1)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情况、绿化工程及其效果等。调查生活垃圾场取土场开采取土引起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所采取的治理措施;调查垃圾填埋场堆高垃圾引起的对山体边坡所采取的措施,分析治理措施的有效性。调查因垃圾场建设导致的林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2) 水环境
渗滤液:色度、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地下水: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
(3)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调查因子确定为:氨、硫化氢。
(4)声环境
厂界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1.4.3验收标准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在项目所在地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基础上,原则上采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的评价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标准则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
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与环评报告书执行标准一致。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纳污水体——石梁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域标准。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域标准,见表1.4-2。

表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指标 标准值 指标 标准值
pH 6~9 氨氮 ≤1.0
COD ≤20 DO ≥5
BOD5 ≤4 / /
厂区内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水标准,见表1.4-3。
表1.4-3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
指标 标准值 指标 标准值
pH 6.5-8.5 六价铬 ≤0.05
高锰酸盐指数 ≤3.0 氨氮 ≤0.2
氯化物 ≤250 镉 ≤0.01
铅 ≤0.05 总大肠菌群(个/L) ≤3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与环评报告书执行标准一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NH3、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详见表1.4-4.1。
表1.4-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
执行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SO2 年平均 0.06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NH3 1小时平均 0.2
H2S 1小时平均 0.01

SO2应同时执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详见表1.4-4.2。
表1.4-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
污染物 作物敏感程度 生长季平均浓度 日平均浓度 任何一次 农作物种类
SO2 敏感作物 0.05 0.15 0.50 冬小麦、春小麦、大麦、荞麦、大豆、甜菜、芝麻、菠菜、青菜、白菜、莴苣、黄瓜、南瓜、西葫芦、马铃薯、苹果、梨、葡萄
中等敏感作物 0.08 0.25 0.70 水稻、玉米、燕麦、高粱、棉花、烟草、番茄、茄子、胡萝卜、桃、杏、李、柑橘、樱桃
抗性作物 0.12 0.30 0.80 蚕豆、油菜、向日葵、甘蓝、芋头、草莓

(3)声环境
与环评报告书执行标准一致。本次竣工验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详见表1.4-4。
表1.4-4 声环境噪声标准(单位:dB(A))
噪声标准 标准级别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 60 50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由于填埋场渗滤液前期经吸污车运输至白马镇污水处理厂稀释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期拟建设渗滤液输送管道至白马镇污水处理厂稀释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渗滤液排放标准与原环评报告书执行标准一致。渗滤液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三级标准,其标准值见表1.4-5;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其标准值见表1.4-6。
表1.4-5 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及标准(单位:mg/L)
污染物 SS BOD5 COD
标准值 400 600 1000

表1.4-6 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单位:mg/L)
水质指标 COD BOD5 SS
出水水质 ≤60 ≤20 ≤20
水质指标 NH3-N TP /
出水水质 ≤8(15) ≤1.5 /

(2)大气污染物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2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1997)要求,见表1.4-7、表1.4-8。
表1.4-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控制点 浓度(mg/m3)
SO2 55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
颗粒物 120 1.0

表1.4-8 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控制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NH3(场界浓度) 1.5 mg/m3
H2S(场界浓度) 0.03 mg/m3
甲硫醇(场界浓度) 0.007 mg/m3
臭气(场界浓度) 20 无量纲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1.0 mg/m3

(3)噪声
与环评报告书执行标准一致。项目场界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2类标准的要求,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参见表1.4-9。
表1.4-9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级别 昼间 夜间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土石方 75 55
结构 70 55
安装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2 60 50

(4)水土保持
参照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根据土壤侵蚀类型的区划原则,武隆县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500t/( km2?a)。
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见表1.4-10。
表1.4-10 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表
级别 平均侵蚀模数[t/(km2?a)] 平均流失厚度(mm/a)
微度、轻度 500 0.37
中度 2500~5000 1.9~3.7
强度 5000~8000 3.7~5.9
极强度 8000~15000 5.9~11.1
剧烈 >15000 >11.1

1.5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调查,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地质遗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类野生动植物资源。
接受委托后,调查验收单位多次派人对工程影响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目标进行了核实,结果如下: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于表1.5-1。
表1.5-1 主要环境敏感点及保护对象
环评阶段 实际情况
编号 敏感点 方位及距离 敏感点特征
一 生态环境
1 零星住户(5户) 场区东南面 5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2 零星住户(5户) 场区南面 5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3 零星住户(2户) 场区南面 2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4 零星住户(2户) 场区西南面 2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5 白马镇新场镇 场区东面 /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9 石梁河 场区东北面 Ⅲ类水域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10 乌江 场区东北面 Ⅲ类水域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二 地表水环境
1 石梁河 场区东北面 废水受纳水体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2 乌江 场区东北面 废水受纳水体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三 地下水环境
1 地下水 场区范围内 溶洞水口1个,现有1个有明显水量 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四 环境空气
1 零星住户(5户) 场区东南面 5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2 零星住户(5户) 场区南面 5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3 零星住户(2户) 场区南面 2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4 零星住户(2户) 场区西南面 2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五 声环境
1 零星住户(5户) 场区东南面 5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2 零星住户(5户) 场区南面 5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3 零星住户(2户) 场区南面 2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4 零星住户(2户) 场区西南面 2户 与环评一致,已搬迁

调查结果表明:本次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目标调查结果与环评阶段的调查结果一致。
1.6调查重点
调查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变更情况及因工程内容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环评报告及环评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过程中实际存在的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等。包括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和声环境影响。调查重点及主要调查对象详见表1.6-1。
表1.6-1 主要调查对象及调查重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影响环境 调查对象 调查重点
1 生态环境 垃圾场设施建设 地表植被破坏、扬尘、水土流失
填埋区 范围以及生态恢复计划。
2 声环境 厂界噪声、环境噪声 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水环境 污废水排放、地表水、废水综合利用 渗滤液的排放量及其渗滤液排入对白马污水处理厂的影响、渗滤液排放对石梁河及乌江水质的影响、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 环境空气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与交通
武隆县地处重庆市西南部的山区,介于东经107°14′至108°15′、北纬29°2′至29°40′,为重庆市偏远区县之一。东临彭水县,西连南川市,北接涪陵区、丰都县,南靠贵州省道真县。东西长82.7km,南北宽75km,幅员面积2901.3km2。
白马镇位于武隆县西北,地处石梁河与乌江交汇口的东南面,东距县城24km,北距涪陵市45km,西距南川市78km,重庆市250km,幅员面积139.1km2。白马镇水、陆交通十分发达,乌江干流沿镇而过,镇内街道主要有319国道穿过。
垃圾处理场场址位于白马镇的西北方,地处白马镇沙台村三社,小地名打脚沟,距离白马镇公路里程不足3km,距老319国道仅为0.5km,交通方便。
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交通地理位置见附图1。
2.1.2气候与气象
白马镇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但由于地势地貌及水系影响,立体气候规律十分明显。总体是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主要气象参数如下:
常年平均气温,17.9℃;最高气温,41.7℃;最低气温,-3.5℃;年降雨量,1094.4mm;日最大降雨量,189.4mm(50年一遇);无霜期,296天;年日照时数,1121小时;年平均风速1.41m/s;常年主导风向,西北风
2.1.3地形地貌
白马镇及周围地区为中低山区,属于构造侵蚀地貌,地形起伏较大。出露地层依次为第四系全新统、第四系全新残破积土、第四系全新统崩坡积土。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土、侏罗纪中下统自流井组。白马镇地势为多层低山深丘,有部分中山,辖区位于乌江下游,沿镇区流经19.5km,位于三河(石梁河、葛溪沟、乌江)一沟(后溪沟),将陆域分成四大块,形成四沟四岭的地貌。
本项目所在地为构造剥蚀丘陵地貌,西南高、东北低,两侧高、中间低,最高高程390.00m,最底高程297.00m,高差93.00m,斜坡坡度角10°~20°,局部为陡坎。
2.1.4地质特征
地层土层为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粉质粘土和崩坡积碎石土,下伏基岩为侏罗系中下统自流井组页岩夹灰岩地层。
a、 覆盖层
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粉质粘土;褐色,局部为灰褐色,含少量页岩碎石,厚0.01~4.30m,表层多为耕作土,分布于整个填埋区。
第四系全新统崩坡积碎石土:杂色,主要由页岩、灰岩碎块组成,最大块径1.0m,硬质物含量约30%,稍湿,松散状,厚1.0~3.0m,主要分布于填埋场填埋区东北侧沟谷底部局部地段。
b、 基岩
页岩:为填埋区主要岩石,呈灰绿色、灰黑、浅灰等色,局部地段为浅紫色,主要由粘土矿物质组成,页理发育。含不规则状钙质结核、核径1~20mm。
灰岩:灰、深灰色,微晶结构,厚层状构造,弱风化岩石完整性好,局部表层灰岩强风化一般厚约2m,主要以夹层出现。
2.1.5地质灾害
场区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危岩等不良地质灾害现象,未发现地下溶洞,岩体较完整。
2.1.6地表水系
白马镇北面乌江横穿而过,另外石梁河、葛溪沟等溪沟。其中,石梁河为乌江支流,河道总长30km,总落差967m,河道坡降33‰,最高洪峰水位吴淞标高192.7m,平均流量9.36m3/s,在白马镇注入乌江。葛溪沟为石梁河一大支流,河道总长28.3km,在污水厂附近(六方坪)注入石梁河。白马镇地表径流丰富,且水质较好,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
2.2社会环境概况
2.2.1行政区划
武隆总面积2901.3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巷口镇、火炉镇、白马镇、江口镇、仙女山镇、鸭江镇、羊角镇、长坝镇、平桥镇、桐梓镇、土坎镇、和顺镇、凤来乡、庙垭乡、石桥乡、双河乡、黄莺乡、沧沟乡、文复乡、土地乡、白云乡、后坪乡、浩口乡、接龙乡、赵家乡、铁矿乡,187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1万,县城所在地为巷口镇。
2.2.2人文景观资源
武隆县被国家旅游局推荐为“向十八大献礼”的科学发展典型案例县。接待游客再创新高,全年接待游客1610万人次,增长21.2%。“印象武隆”成为全市文旅融合的一张名片,接待游客50万人次,实现收入5000万元,被授予“重庆市最具观赏价值的旅游文化重点项目”、“重庆市‘十二五’规划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景区打造亮点纷呈。天生三硚精品景区观光电梯、悬空观光眺台完成设计,谷底人行步道完成改造;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18洞高山高尔夫球场投入使用;芙蓉洞与法国克拉姆斯洞、美国猛犸洞缔结姊妹公园,并称“世界三大岩溶洞”;成功举办第十届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荣获“2012年中国十大体育营销城市”称号;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森林公园”称号;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估审查;芙蓉江风景名胜区荣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优秀单位”。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新增农家乐、家庭公寓457家,累计达到1257家;新增避暑休闲农家501家,累计达到 1001家;涉旅农户达到1.5万户。在旅游业强势带动下,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09亿元,增长17%,增速居13个考核县第4位;其中住宿餐饮业收入14.81亿元,增长24.5%,增速居全市第3位;陶然居、联合一百等知名品牌成功落户;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968户,总量达到15727户;全年实际利用外资310万美元,增长106.7%;实际利用内资45.99亿元,增长10.5%。
2.2.3社会经济概况
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4亿元,增长14.1%,增速居13个考核县第3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6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37.56亿元,增长21.5%;第三产业增加值45.78亿元,增长11.3%;地方财政收入15.01亿元,增长31.5%;固定资产投资125.91亿元,增长18.9%;城乡居民收入20614元、6696元,分别增长14.3%、15.6%;县内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99.56亿元,年度净增17.6亿元;贷款余额103.4亿元,年度净增13.4亿元。
2.2.4自然资源
武隆物华天宝,立体式气候明显。全县耕地面积2.95万公顷,林地19.05万公顷。已探明的矿产有铝土矿、大理石、煤、铁等22种,其中铝土矿探明储量1.6亿吨。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水能蕴藏量240万千瓦,可开发量190万千瓦,建成了装机30万千瓦的江口水电站,正在建设装机60万千瓦的乌江银盘电站,即将动工建设装机40.5万千瓦的乌江白马电站和装机9万千瓦的浩口电站。重庆市首座风力发电站也已建成发电,正在加快打造重庆市清洁能源基地。动植物种类繁多,有黑叶猴、大鲵、银杉等国家级保护动植物;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40%,天然草场174万亩;土特产丰富,生猪、蔬菜、羊角豆腐干、醋、武隆羊肉、乌江鱼等久负盛名。
项目区: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内植被以林地和农作物为主,主要有水稻、小麦、玉米等;自然植被以乔木、灌木为主。未见国家名贵树种、珍稀树种。


3 工程调查
3.1 工程建设历程
武隆县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4年9月14日获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市)环准[2004]230号)。
该工程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到2008年3月投入运营。
3.2工程建设概况
3.2.1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县白马镇沙台村三社;
(3)建设性质:新建;
(4)处理工艺:卫生填埋工艺;
(5)工程占地:主体工程总占地面积8.6万㎡,其中填埋区域面积为5.2万㎡;
(6)建设内容: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本次验收不包含)、清运系统(本次验收不包含);
(7)服务范围:武隆县白马镇、白云乡、长坝镇、和顺乡、兴顺乡、碑垭乡、赵家乡以及涪陵区的白涛镇等8个乡镇2005年下半年后新生产的垃圾;
(8)建设规模:66t/a;
(9)服务年限:11(年);
(8)项目投资: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9.61万元。
(10)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为27人,年工作365天。8小时工作制。
3.2.2城市生活垃圾及产生量概况
武隆县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由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两部分组成。
(1)服务范围及人口
白马镇:报告书描述白马镇镇区2002年常住人口14016人,暂住人口1589人,2005年常住人口15316人,暂住人口1839人,2010年人口为17750人,暂住人口2348人,2020年23861人,暂住人口3824人。
白云乡、长坝镇、和顺乡、兴顺乡、碑垭乡、赵家乡:报告书描述六乡镇驻地2002年常住人口合计13556人,暂住人口356人;2002年常住人口14813人,暂住人口412人;2010年常住人口17172人,暂住人口526人;2020年常住人口23078人,常住人口857人。
白涛镇:报告书描述2002年常住人口13500人,暂住人口1350人;2005年常住人口14752人,暂住人口1563人;2010年常住人口17101人,暂住人口1995人;2020年常住人口22983人,暂住人口3249人。
(2)生活垃圾产生量
根据环评报告书中对垃圾产生量得预测为,日生活垃圾产生量2005年味52.539t,2010年为60.78t,2019年为72.493t。
(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量
根据环评报告书中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得预测为,0.52t/d。
3.2.4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及服务年限
白马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区最大投影面积5.2万㎡,填埋场容积量40.9万m3。设计服务年限11年,使用年限13年,平均日处理规模为66t/d。
3.2.5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艺
(1)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武隆县白马镇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使用吊车升降集装箱式转运站方案。本工程收运系统依据环评报告评价内容从垃圾站至填埋场的收运工作。
(2)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流程
城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的垃圾运输车运至垃圾填埋场,经垃圾填埋入口处的地磅称重后驶入垃圾填埋区,在现场人员的指挥下按照填埋作业顺序进行倾倒、摊铺、压实和洒药覆土。垃圾按照单元分层填埋压实。
(4) 垃圾填埋作业
进场垃圾分单元进行卫生填埋,每天一个作业单元。填埋作业过程包括场地准备、垃圾运输、倾斜、摊铺、压实及覆土。
在整个填埋过程中随时进行场区道路的清扫及场区的洒水、洒药、灭蝇及污水与回喷工作,使填埋作业正常运行,同时填埋场的各项指标达到卫生填埋的要求。填埋单元的作业方法以下推式斜面作业法与平地覆盖作业法相结合。垃圾从卸料平台倾斜后由推土机向下推。到达场底垃圾坝后,从坝前低处向高处逐层填埋作业。
3.1-1 填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2.6工程环保投资
本工程实际总投资2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92.1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2.57%,实际环保工程投资组成见表3.2-1。该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较环评时增加了35万元。
图3.2-1为垃圾填埋场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环节示意图。
表3.2-7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与环评概算投资对比表
序号 环 保 项 目 环评概算
(万元) 实际投资
(万元) 备 注
一 废气处理 / /
1 中转站臭气治理 10.0 10.0
2 运输环节臭气治理 / / 计入工程总投资
3 垃圾场运输车辆清洗站点 2.16 2.16
4 施工期湿式作业 12.0 12.0
5 填埋气处理 50.0 50.0
二 废水处理
1 施工生活污水 2.0 2.0
2 施工场地废水 1.0 1.0
3 减少渗滤液处理措施 129.65 0 未建设
4 污水处理及排放措施 237.82 0 未建设2.1km污水排放管道
三 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1 加强护坡、挡土墙建设、排水沟、沉沙函等,对裸露区域绿化 100.0 100.0
2 卫生防护 10.0 10.0
3 绿化 65.0 65.0
4 水源保护(上游溶洞水) 10.0 10.0
5 拆迁安置 231.52 231.52 计入工程总投资
四 环境监测 20.64 20.64
合计 1059.61 692.1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 22.57% 14.75%

3.3工程变更情况调查
与环评阶段比照,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方式、建设规模等基本与原环评报告书一致,无重大工程变更,其中仅有少部分发生了变更,变更如下:
表3.3 环评变更情况对比表
序号 原环评内容 变更后内容 备注
1 新建2.1公里污水排放管道 未建设
2 垃圾渗滤液采用“水解+接触氧化”工艺预处理设施 未建设
3 劳动定员填埋场职工8人 实际职工6人
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实际建设内容的变化,在环境影响评价变更说明文件中都一一进行了对应的措施论证,对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仍可得到有效减缓。
3.4验收期间运行工况
由于垃圾填埋场服务范围内实际垃圾产生量远远低于预测产生量,填埋场垃圾收集量不能达到设计日处理量。因此产生的垃圾渗滤液仅有2m3/d。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容,项目运行期间垃圾渗滤液产量约为2m3/d,设计产生量为81.1 m3/d,实际产生为设计产生量的2.5%。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回顾
环境影响调查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查清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因此,需回顾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各级环保部门对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于2004年8月完成《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9月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市)环准[2004]230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武隆县乌江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变更说明》。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主要从报告书及变更说明结论、建议及批复意见几个方面进行回顾与分析。
4.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如下:
4.1.1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市武隆县白马垃圾处理工程位于白马镇沙台村三社,占地面积8.6万m2,日处理规模66t,总投资2700万元,设计服务年限13年(2005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服务范围包括武隆县白马镇、白云乡、长坝镇、和顺乡、兴顺乡、碑垭乡、赵家乡和涪陵区白涛镇城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垃圾。
4.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白马镇以及周边乡镇现有城市生活垃圾未经有效处理,仅集中于生活垃圾堆放场自然堆放,造成景观破坏和环境污染,使城市生态系统趋于恶化,特别是三峡水库建成后,三峡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急需对上游城市污染源加以控制,因而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非常迫切,也极为必要。
城市生活垃圾场建成后,可减轻生活垃圾对城镇的污染,减少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堆放占地,并提高市民生活水平,保护三峡水库水质,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1.3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填埋场址选择
评价中从多方面对比选厂址进行分析论证,可研推荐场址处于白马镇常年主导风向和局地风场的侧下风向、交通条件好、市政设施条件好、拆迁户较好,渗滤液输送距离短、施工条件好,场址内以荒山和人工植被为主,经合理设计后,垃圾场建设对乔木类植物破坏很小,且该场址自然防渗条件好,同时未发现地下水赋存。场址方案可行。
4.1.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后,最大产气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12吨每年,场区氨和硫化氢排放量分别为1.04吨和2.08吨每年。
从预测结果来看,填埋场外硫化氢、氨气、二氧化硫和TSP贡献值均较小,预测浓度均未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根据计算,垃圾场卫生防护距离为239m,结合垃圾填埋的相关要求,平均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因此,评价认为500米范围内的农户均应进行搬迁。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排放总量为88.7m3/d,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坝下游设置渗滤液调节池,并经过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三级后,经由专设的2.1km管道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乌江。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填埋场噪声源为填埋机械设备及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因填埋场500米范围内住户将搬出,垃圾场夜间不填埋,因此运营期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小。
4.1.5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生活垃圾清运采用专用生活垃圾车密闭运输,以控制抽泣和垃圾洒落对环境的污染。
单层生活垃圾站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10m,在该防护距离内种植乔木、草相结合的绿化带,垃圾应定期及时清运。
在填埋场周围设500米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的农户应全部搬出。
填埋场生活垃圾产生的填埋气经导气石笼收集后由导气管排出焚烧,其污染物二氧化硫、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在生活垃圾场上游设置截洪沟,防止周围地表径流冲刷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高至设计高度后,在进行封场处理,并进行覆土绿化,以减少生活垃圾渗滤液产生量。
垃圾渗滤液应自行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中得三级标准后通过专设的渗滤液输送管道连续均匀的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B标后排放,评价建议渗滤液处理规模为90立方米每天。
(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管理措施
对进入白马垃圾场的城市生活垃圾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只允许生活垃圾入场,不允许危险固体废弃物、未进行消毒杀菌的医院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
(4)病虫害预防措施
对垃圾填埋场及垃圾收集站进行鼠害等防治,定期撒药、灭蝇,减少填埋区疾病传播,保护人群身体健康。
(5) 绿化
厂区绿化以防止污染和美化环境为目的,结合厂区周边现有植被进行布局,场区绿化系数不低于30%;
4.1.5公众参与
环境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参与本次调查的公众基本认同改项目选址和建设,但有2位调查者认为选址不合理,经过解释,该场址的选择目前已经得到他们的认可;对于调查中不同意搬迁的调查者,政府应做好搬迁户的工作,让他们移的走安的稳。在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同时,应加强环保措施建设,将对公众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1.6拆迁安置
根据现场踏勘,拟建工程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共有14户居住,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需要对500m范围内的住户实施搬迁。对于紧邻填埋场调节池的小型砖厂,评价建议在垃圾填埋场运行前对其进行搬迁。
4.1.7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管理,建立专门的环保管理及检测机构,按照监测计划对排放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
垃圾场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尤其是污水管道,必须保证其完好。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使其具备及时处理事故的能力。
4.1.8综合结论
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工程建成后,对可减轻生活垃圾对城市的污染,保护三峡水库水质,为白马镇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工程建设可取的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白马镇生活垃圾场选址合理,建设规模恰当,符合国家规划要求,所选处理工艺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要求,工程投资省、管理技术难度小,所排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小,因此该工程建设合理可行。
4.2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点
2004年9月14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市)环准[2004]230号”文批准本工程环评报告书,具体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同意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写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批准该项目在武隆县白马镇沙台村3社建设。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由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和垃圾收运系统两部分构成。垃圾填埋场日处理生活垃圾66吨,渗滤液输送管道2.1公里。
总量指标
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总量指标(t/a)
废水 COD 32.38
SS 12.95
BOD5 19.43
氨氮 0.97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最大允许排放值 备注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昼间【dB(A)】 夜间【dB(A)】
60 50

5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将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营运初期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的结果,判定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见表5.1-1。
表5.1-1 环评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情况

1 合理选择生活垃圾站站址,设10m以上卫生防护距离,周围并进行绿化和美化 已落实。
10m内已经进行绿化和美化
2 选用密闭垃圾车运输 已落实。
已选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
3 在垃圾场设置运输车辆清洗站,填埋区采用洒水车实行洒水作业 已落实。
4 在垃圾场设导排系统,中后期填埋气体燃烧 已落实导排系统;
燃烧装置未落实;由于垃圾堆存量远低于设计同期堆存量,因此产生的填埋气体量及浓度不能达到点燃的临界浓度。
5 垃圾场四周设截洪沟。逐层填埋。分层压实、终场平台覆土等防渗措施 已落实。
6 污水处理及排放措施 未落实;
未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及2.1km污水输送管道。
7 加强护坡、挡土墙建设、设排水沟、沉沙函等 已落实。
8 卫生防护距离内定期对填埋区进行灭鼠等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体检。 已落实。
9 在垃圾场卫生防护距离内绿化 已落实。
10 将上游溶洞水设专用管道引出 已落实。
11 设置水质监测井并购置检测仪器 已落实水质监测井,未购置环境监测仪器。

6设计、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
6.1前期准备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白马垃圾填埋场十分重视项目带来的的环境保护问题。为预测工程施工期及生产期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垃圾填埋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规的要求,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4年9月由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准[2004]230号文对该报告予以批复;武隆县乌江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变更说明》。
6.2设计阶段环境保护措施调查
本次填埋场项目在进行工程设计的过程中,在考虑项目可能的产生环境影响的基础上,按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了对渗滤液、填埋场臭气等进行综合防治等相关环保设计。综合考虑了大气,水、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源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减轻污染措施,并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走访、观测和预防的措施。
6.3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时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使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对施工期噪声、扬尘、水土流失进行有效的控制,对污水和垃圾进行了处理和填埋,由于环保工作在施工期得到落实,施工期未造成大的环境影响,群众对此类问题没有投诉。


7 生态影响调查
7.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7.1.1地形地貌
白马镇及周围地区为中低山区,属于构造侵蚀地貌,地形起伏较大。出露地层依次为第四系全新统、第四系全新残破积土、第四系全新统崩坡积土。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土、侏罗纪中下统自流井组。白马镇地势为多层低山深丘,有部分中山,辖区位于乌江下游,沿镇区流经19.5km,位于三河(石梁河、葛溪沟、乌江)一沟(后溪沟),将陆域分成四大块,形成四沟四岭的地貌。
本项目所在地为构造剥蚀丘陵地貌,西南高、东北低,两侧高、中间低,最高高程390.00m,最底高程297.00m,高差93.00m,斜坡坡度角10°~20°,局部为陡坎。
7.1.2河流水系
白马镇北面乌江横穿而过,另外石梁河、葛溪沟等溪沟。其中,石梁河为乌江支流,河道总长30km,总落差967m,河道坡降33‰,最高洪峰水位吴淞标高192.7m,平均流量9.36m3/s,在白马镇注入乌江。葛溪沟为石梁河一大支流,河道总长28.3km,在污水厂附近(六方坪)注入石梁河。白马镇地表径流丰富,且水质较好,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
7.1.3气候条件
武隆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湿,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18℃,年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5℃,最高41.7℃,无霜期240天至285天。年降水量1000~1200毫米,四至六月降水量占39%,主要灾害有冰雹、山洪、大风。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区,每年约有五个月的多雨季节,雨雾蒙蒙,日照少,气温低,霜期长,秋风冷露对农作物生长影响较大;在600米以下的地区,易遭旱灾。山上山下温差10度左右,立体气候较显著。
7.1.4土壤类型
地层土层为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粉质粘土和崩坡积碎石土,下伏基岩为侏罗系中下统自流井组页岩夹灰岩地层。
c、 覆盖层
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粉质粘土;褐色,局部为灰褐色,含少量页岩碎石,厚0.01~4.30m,表层多为耕作土,分布于整个填埋区。
第四系全新统崩坡积碎石土:杂色,主要由页岩、灰岩碎块组成,最大块径1.0m,硬质物含量约30%,稍湿,松散状,厚1.0~3.0m,主要分布于填埋场填埋区东北侧沟谷底部局部地段。
d、 基岩
页岩:为填埋区主要岩石,呈灰绿色、灰黑、浅灰等色,局部地段为浅紫色,主要由粘土矿物质组成,页理发育。含不规则状钙质结核、核径1~20mm。
灰岩:灰、深灰色,微晶结构,厚层状构造,弱风化岩石完整性好,局部表层灰岩强风化一般厚约2m,主要以夹层出现。
项目区:根据现场踏勘,范围以低山丘陵为主,土壤类型主要有黄红壤、山地黄壤、山地黄综壤以及非地带性的紫色土和水稻土镶嵌配置,评价区域以黄壤为主。填埋场,对土壤类型等没有造成影响。
7.1.5植被
白马镇受地型、地貌、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区内植物群落结构具有明显的四层性,即上层为乔木、中层为灌木、下层为草本植物、底层为苔藓植物,大部分山岭以马尾松、杉树为主,灌木以映山红、油茶、野牡丹为主,中部底山槽谷以柏树为主,砂岩地区以松、杉、茶为主,紫色页岩地区多柏、棕、油桐,黄荆、巴茅等,全区森林覆盖率为43.8%。
项目区: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内自然植被其组合比较单纯,植被连通性较差,主要是柏木疏残林和散生的桉树、竹林,以及原有植被破坏后形成的黄荆、马桑、芭茅、茅草等组成的次生灌丛和亚热带低山禾草草丛,项目区内尚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分布。
7.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运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垃圾填埋场库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7.2.1水土流失的影响范围调查
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包括垃圾填埋区、进场公路、取土场几部分。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8.9万m2;进场公路1.7km,根据公路等级,进场道路防治责任范围为1.0万m2;工程取土量5.46万m2;取土场取土厚度3.5m占地面积1.6万m2。
根据现场踏勘,白马镇垃圾场场区周边自然生长以灌木为主,无农田,西南边缘分布有松树、柏树等人工植被
结果表明,未发现地表沉陷对当地地形地貌的影响。
7.2.2水土流失成因调查
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主要是取土场取土时造成地表裸露、边坡重塑等,在水力作用下和重力作用下造成水土流失;公路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挖填方区域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封场后填埋区裸露的库区封顶压实土层没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7.3水土流失影响措施调查
7.3.1施工期水土保持方案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采取了以工程措施为先导,植物措施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措施。垃圾场范围内种植植物,对荒土、荒坡进行绿化措施,进场道路开挖、厂前管理区建设、垃圾坝基础开挖、渗滤液调节池开挖等阶段进行地面硬化、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经现场踏勘,调查区内的水土流失量少,水保措施有效地稳定了土壤,起到水土保持的防治作用。
7.3.2运营期防护措施
填埋区:填埋场上游已经修建截洪沟及沉沙函,填埋场下部设置有拦渣坝,垃圾场四周已经进行绿化,调查区内的水土流失量小,起到水土保持的防治作用。
取土场:取土场占地面积较大,取土时间设计使用7年,取土场四周设置了截洪沟、沉沙函等。由于取土场已经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经现场调查,取土场已经恢复自然植被。一定程度上也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7.4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白马镇垃圾填埋场,随着填埋量的持续增加,取土场去用土量的减少,填埋区域及取土场的水土流失越来越小,生态环境可以得到慢慢恢复。对于填埋场及其周边受损坏的土地及时进行修复和复垦工作;对分散居民点的房屋进行了及时搬迁和补偿;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及方式,减少了对水资源等的破坏。综合调查结果,垃圾填埋场生态保护措施是可行、有效的,本工程建设和运营未造成较大生态影响。


垃圾场截洪沟及边坡

场区内绿化

场区填埋道路周边绿化
8.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8.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项目环评阶段未发现项目区蕴含地下水。
为了解白马垃圾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次验收对地下水监测井及场区上游溶洞水的水质进行了监测,来分析说明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渗滤液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1)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
设置2个监测点,1#位于垃圾场上游溶洞,2#点位于垃圾场北侧50米钻孔,3#位于垃圾厂西侧下游50米钻孔。
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
表8.1-1 地下水监测点位、因子、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备注
1#位于垃圾场上游溶洞,2#点位于垃圾场北侧50米钻孔,3#位于垃圾厂西侧下游50米钻孔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 连续2天,每天采样4次

(2)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监测依据
pH 便携式pH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高锰酸盐指数 酸性法 GB11892-89
氨氮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537-2009
硝酸盐 离子色谱法 HJ/T84-2001
亚硝酸盐 离子色谱法 HJ/T84-2001
硫酸盐 离子色谱法 HJ/T84-2001
氯化物 离子色谱法 HJ/T84-2001
挥发性酚类 4-氨基那提比邻萃取分光光度法 HJ503-2009
氰化物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484-2009
砷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HJ694-2014
汞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HJ694-2014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7-87
铅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氟 离子色谱法 HJ/T84-2001
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铁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11911-89
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11911-89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3)监测结果及分析
8.1-2 1#地下水监测结果
时间 7月23日 7月24日 标准值
频次 1 2 3 4 均值 1 2 3 4 均值
pH 7.05 6.99 7.02 7.08 6.95 7.14 7.10 7.09 6.5~8.5
高锰酸盐指数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3.0
氨氮 0.582 0.572 0.592 0.597 0.586 0.592 0.594 0.603 0.605 0.599 0.2
硝酸盐氮 2.77 2.77 2.78 2.78 2.78 3.44 3.43 3.02 3.02 3.23 20
亚硝酸盐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2
硫酸盐 57.3 57.3 58.1 58.1 57.7 65.5 65.5 62.8 62.8 64.2 250
氯化物 5.60 5.62 5.93 5.93 5.77 6.63 6.63 6.44 6.43 6.53 250
氟化物 0.208 0.193 0.182 0.187 0.193 0.163 0.155 0.192 0.185 0.174 1.0
挥发酚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02
氰化物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砷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汞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六价铬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铅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镉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1
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3
锰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1
铜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
锌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
粪大肠菌群(个/L) 未检出 20 20 20 20 20 40 未检出 未检出 30 /
标准依据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
结论 1#点地下水中氨氮浓度超标1.93~2.0倍,其余项目达标

8.1-3 2#地下水监测结果
时间 7月23日 7月24日 标准值
频次 1 2 3 4 均值 1 2 3 4 均值
pH 7.28 7.32 7.25 7.3 / 7.2 7.27 7.25 7.20 / 6.5~8.5
高锰酸盐指数 1.1 1.1 1.0 1.1 1.1 1.2 1.1 1.2 1.1 1.2 3.0
氨氮 0.407 0.409 0.426 0.418 0.415 0.448 0.456 0.463 0.476 0.461 0.2
硝酸盐氮 1.69 1.69 1.69 1.69 1.69 1.68 1.67 1.68 1.68 1.68 20
亚硝酸盐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2
硫酸盐 74.9 74.9 74.9 74.9 74.9 74.7 74.7 74.7 74.8 74.7 250
氯化物 8.12 8.12 8.12 8.11 8.12 8.03 8.04 8.03 8.04 8.04 250
氟化物 0.296 0.251 0.259 0.243 0.256 0.251 0.233 0.223 0.231 0.235 1.0
挥发酚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02
氰化物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砷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汞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六价铬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铅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镉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1
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3
锰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1
铜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
锌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
粪大肠菌群(个/L) 80 110 80 90 90 90 90 80 110 90 /
标准依据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
结论 2#点地下水中氨氮浓度超标1.08~1.3倍,其余项目达标

8.1-4 3#地下水监测结果
时间 7月23日 7月24日 标准值
频次 1 2 3 4 均值 1 2 3 4 均值
pH 7.09 7.16 7.18 7.10 / 7.12 7.16 7.06 7.14 / 6.5~8.5
高锰酸盐指数 1.4 1.4 1.5 1.4 1.4 1.5 1.3 1.4 1.4 1.4 3.0
氨氮 0.398 0.407 0.420 0.429 0.414 0.437 0.445 0.451 0.456 0.447 0.2
硝酸盐氮 4.49 4.48 4.69 4.49 4.54 4.81 4.80 5.19 5.18 5.00 20
亚硝酸盐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2
硫酸盐 81.8 81.8 82.3 81.8 81.9 90.9 90.9 89.8 89.8 90.4 250
氯化物 10.9 10.9 12.8 10.9 11.4 12.0 11.9 12.0 12.1 12.0 250
氟化物 0.238 0.250 0.253 0.235 0.244 0.309 0.293 0.251 0.250 0.276 1.0
挥发酚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02
氰化物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砷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汞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六价铬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铅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镉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1
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3
锰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1
铜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
锌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
粪大肠菌群(个/L) 790 630 700 790 730 940 790 700 490 730 /
标准依据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
结论 3#点地下水中氨氮浓度超标1.14~1.24倍,其余项目达标

由表8.1-2、8.1-3、8.1-4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三个监测点位氨氮浓度均超标,其余项目全部达标。经过现场踏勘,发现垃圾场上游由居民设置家禽养殖点及农家乐若干,因此,有检测结果可知,垃圾场上游氨氮浓度超标倍数高于垃圾场下游氨氮浓度。氨氮浓度超标并不是垃圾填埋场造成,也对地下水氨氮数值没有贡献增长。地下水数据中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
8.2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为垃圾填埋场处理工程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量为填埋场库区建设和厂前区地面构筑物建设。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生活污水经场内的生化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场地废水主要为大气降雨,在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减少地表径流,设置简易沉淀池,使施工废水沉淀泥沙后外排。
8.3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8.3.1渗滤液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调查
本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渗滤液事故排放对浅层地下的污染。浅层地下水的污染除少部分地表水中的污染物通过岩石缝隙进入地下水外,大部分污染物是随着地下水的补给一起进入地下水中。因此,地下水的污染与地表水的污染状况有直接关系。
营运期对地下水潜在的污染源主要为渗滤液。本项目渗滤液经处理后排入白马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下水影响较小;生活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8.3.2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调查
(1)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核实,垃圾填埋场填埋区设置有防渗系统,垃圾场运营多年,石梁河及乌江未受到影响;且填埋区域距离石梁河和乌江较远,仍不会造成地面水体漏失。据调查,这些河段目前未受到影响。
(2)地下水水质保护措施
地下水水质一经污染,其治理难度大、时间长、治理费用高。填埋场在填埋过程中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式对地下水进行保护。
8.4.
8.4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渗滤液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工程建成前后,周边水质未发生明显变化。在垃圾填埋场运营期间,建设管理方应加强对库区范围内地表水体水量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裂缝、漏失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垃圾填埋场的运营对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9.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9.1水污染源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本垃圾场污废水主要有管理区废水和填埋场渗滤液。
(1)管理区废水
管理区废水包括生产生活人员生活污水、洗车废水两部分。管理区工作人员10人,生活用水以200L/d人计(包括浴室)折污系数取0.8则污水量为1.6m3/d;洗车废水按每辆车产生废水0.5m3/d,则每天产生约6m3,两部分污水综合水中各组分浓度分别为COD4005mg/L、SS300mg/L、BOD5250mg/L。
(2)渗滤液废水
依据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数据,本工程渗滤液产生量为81. 1m3/d;主要污染物SS 600mg/L、COD 6000mg/L、BOD5 2500mg/L、NH3-N 500mg/L、pH7.2~8.3。
9.2污废水的处理情况
(1)清污分流
为了减少雨水产生量,在填埋区设置了临时性和永久性截洪沟,作业面以外的雨水由截洪沟导至场外,作业面以内的雨水导入渗滤液调蓄池。
(2)渗滤液收集和控制
为了将渗滤液及时导出,在场内沿沟底设置了由场底导渗滤液的导渗层和竖向排渗导气井组成的导排系统,沿填埋场底部设置一个跟渗滤液导排管,最终将渗滤液排至渗滤液调蓄池。
(3)垃圾渗滤液的治理
填埋渗滤液经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渗滤液调蓄池,由于产生量不足2 m3/d,渗滤液产生量远小于设计产生量,最终渗滤液有吸污车每隔2-3天后统一运送至白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石梁河。后期将建设渗滤液管道,将渗滤液连续不断的引进白马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石梁河。
依据白马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方案内容,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中包含白马镇垃圾渗滤液收集量约为66m3/d,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污水量为1509m3/d,实际污水处理量为800 m3/d,实际渗滤液产生量按照2m3/d计算,则实际占比小于0.25%,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渗滤液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0.5%要求。
9.3水污染源现状监测
9.3.1监测点位、频次及监测因子
根据武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站2015年8月出具的《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验收监测报告》,此次竣工验收的渗滤液调节池设施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9.3-1。
表9.3-1 废污水处理设施及矿井水涌水监测点位、因子、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备注
设置取样点1处,位于渗滤液收集池远离渗滤液排入口一侧 色度、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连续2天,每天3次

9.3.2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监测依据
色度 稀释倍数法 GB11903-89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钾法 GB1914-89
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89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6-2012
氨氮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537-2009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893-89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总汞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HJ694-2014
总镉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HJ694-2014
总铬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7-87
总砷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HJ694-2014
总铅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9.3.3监测结果及分析
渗滤液验收监测结果见表9.3-3。
表 9.3-3 渗滤液监测结果一览表
时间 7月23日 7月24日 标准值
频次 1 2 3 4 1 2 3 4
色度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40
化学需氧量 799 811 796 802 777 722 738 746 100
生化需氧量 438 422 398 434 537 504 472 504 30
悬浮物 86 92 90 89 88 84 92 88 30
总氮 76.3 71.5 75.4 74.4 79.1 76.6 76.1 77.3 40
氨氮 58.8 59.1 58.9 58.9 59.2 58.9 58.8 59.0 25
总磷 0.416 0.328 0.292 0.345 0.380 0.276 0.258 0.3.5 3
粪大肠菌群
(个/L) ≥2.5*105 ≥2.5*105 ≥2.5*105 ≥2.5*105 ≥2.5*105 ≥2.5*105 ≥2.5*105 ≥2.5*105 10000
总砷 0.00647 0.00524 0.00603 0.591 0.00579 0.00648 0.00552 0.00593 0.1
总汞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01
总镉 0.00543 0.00529 0.00407 0.00493 0.00774 0.00420 0.00495 0.00563 0.01
总铅 0.0263 0.0527 0.0156 0.0315 0.0170 0.0356 0.0570 0.0365 0.1
总铬 0.042 0.035 0.040 0.039 0.029 0.036 0.045 0.037 0.1
六价铬 0.010 0.009 0.011 0.010 0.008 0.009 0.013 0.010 0.05
标准依据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
结论 渗滤液中色度超标0.25倍,化学需氧量超6.46~7.02倍。生化需氧量超13.5~15.8倍,悬浮物超1.93~1.97倍,氨氮超1.36倍、总氮超0.85~0.86倍、粪大肠菌群超25倍以上,其余均达标。

由表9.3-3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渗滤液中色度超标0.25倍,化学需氧量超6.46~7.02倍。生化需氧量超13.5~15.8倍,悬浮物超1.93~1.97倍,氨氮超1.36倍、总氮超0.85~0.86倍、粪大肠菌群超25倍以上,其余均达标。渗滤液中各监测因子未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由于项目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结合《武隆县白马垃圾处理场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说明》文件中要求,武隆县白马垃圾处理工程现阶段使用吸污车,前期将渗滤液运输至白马镇污水处理厂稀释后处理。后期将建设渗滤液输送管道至白马污水处理厂稀释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



10.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10.1环境空气概况
项目所在地位于农村地区,根据重府发[2008]135号文规定,调查区域属环境空气2类功能区域,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调查范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10.2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
调查区位于农村区域,周围植被情况较好,大气污染较小。经现场调查,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10.3主要大气污染源调查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资料数据、实际生产工艺情况以及《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项目将产生以下废气污染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并结合填埋工艺可分析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填埋气体及填埋过程产生的扬尘。
10.4污染源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1#位于垃圾场西北侧厂界,2#位于垃圾场南侧厂界,3#位于垃圾场东侧厂界。连续监测2天;氨、硫化氢监测小时值。
监测因子:甲烷、氨、硫化氢
(2)监测时间、频率
连续监测2天;氨、硫化氢监测小时值,每日采样4次,每次采集1小时,时间为每天7:00、11:00、15:00、19:00。
(3)监测结果及分析
调查标准采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要求。
表10.4-1 氨和硫化氢监测结果一览表
时间 7月23日 7月24日 标准值
频次 1 2 3 4 均值 1 2 3 4 均值
2# 氨 0.146 0.315 0.471 0.251 0.296 0.154 0.326 0.498 0.265 0.311 1.5
硫化氢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6
3# 氨 0.174 0.328 0.507 0.308 0.329 0.188 0.342 0.537 0.203 0.318 1.5
硫化氢 0.002 0.002 0.003 0.002 0.002 0.003 0.002 0.003 0.002 0.002 0.06
标准依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结论 氨和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表10.4-2 甲烷监测结果
监测点 时间 项目 甲烷mg/m3
2# 7月23日 1 2.23
2 2.28
3 2.04
4 2.28
7月24日 1 2.28
2 2.09
3 2.20
4 2.25
3# 7月23日 1 2.33
2 2.35
3 2.28
4 2.26
7月24日 1 2.27
2 2.31
3 2.30
4 2.33

由表10.4-1和10.4-2可看出:重庆市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的的要求。
10.5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调查与有效性分析
10.5.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清运污染防治措施
选址合理,生活垃圾转运站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10m,并在防护距离美种植绿色植物相结合的绿化带,减少臭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密闭式运输,采用专用运输车,以控制臭气污染
(2)填埋场区排放污染防治
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填埋场周围500m,在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现有居民应搬迁;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系统,填埋场内气体对填埋场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使得垃圾场膨胀,破坏防水层,并有可能的发生爆炸等危害,同时填埋气中含有氨气、硫化氢等臭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大。为减少填埋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使填埋场安全稳定的运行,设置垂直与水平相连的收集方式,在填埋区每隔40m设置一个垂直导气石笼井,使得填埋气体可以排出。。
(3)矸石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垃圾场填埋区臭气、生活垃圾转运站臭气等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1997),本工程采取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10.5.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经验收监测,填埋场甲烷、氨、硫化氢废气浓度均满足《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1997)标准的要求;因此填埋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白马生活垃圾填埋场所采取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是有效的。
11.声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为了解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本次验收主要通过现场监测对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场地厂界噪声进行评估。调查厂界噪声及场地附近声敏感点噪声现状,进行声环境影响达标分析,论证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11.1噪声源调查
垃圾填埋场主要的噪声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86dB(A)。
表11.1-1 主要机械噪声值
序号 设备名称 频谱特性 噪声值,dB(A)
1 挖土机 低中频 ~84
2 工程重车 低中频 ~84
3 压路机 低中频 ~86
4 载重汽车 宽频 ~82

11.2声环境敏感点调查
白马镇生活垃圾厂周边500m内卫生防护距离,不涉及居民,所以不存在噪声扰民。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对沿途以及生活垃圾站得影响,由于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工作时间短,在合理上下班时间段内不会影响市民生活。白马垃圾处理场依据环评报告规模为66t/d,经现场踏勘,实际垃圾收运量每天仅为5~8吨,产生的运输交通噪声非常有限。
11.3声环境监测
11.3.1监测点的布设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及总体布置,结合调查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本次验收监测点厂界东、西、南、北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位,位于厂界外1米处。具体噪声监测布点见表11.3-1及附图6。
表 11.3 1 声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置 备注
1# 场地北侧围墙外1m 厂界噪声
2# 场地南侧围墙外1m
3# 场地西侧围墙外1m
4# 场地东侧围墙外1m

11.3.2监测因子及频次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声级。
监测时间、频次: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4日对厂界噪声连续监测2天,昼夜间各一次;
11.3.3监测结果
具体监测结果见表11.3-2~表11.3-5。

表 11.3 2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点位 时间 昼间 夜间 主要声源
1# 6月23日 62.7 56.9 交通、环境噪声(蝉鸣)
6月24日 63,1 56.3
2# 6月23日 51.7 55.6 环境噪声(蝉鸣)
6月24日 54.4 54.2
3# 6月23日 53.3 51.9 环境噪声(蝉鸣)
6月24日 51.6 44.9
4# 6月23日 50.3 47.3 环境噪声(蝉鸣)
6月24日 52.7 52.4
标准限值 昼间70、60分贝,夜间55、50分贝
标准依据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4类声功能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采用相应验收标准,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2类标准及4类标准。
由表11.3-2可知,白马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场地周围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因为夜间蝉鸣而超出2类区标准限值。超标原因与项目本身无关,因此厂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2类标准及4类标准限值。
11.4声环境保护措施调查与有效性分析
11.4.1 声环境保护措施调查
据调查,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汽车运输
为减少项目运输过程中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8:00~18:00时间范围内以外时间段禁止汽车运输作业。并在厂区内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以上措施实施后可有效较少汽车运输噪声的影响。
(2)工业场地绿化
项目建成后后,进一步加强了场地绿化建设,绿化建设选择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实行乔、灌、草相互配置,达到绿化、美化和净化场地环境的效果。场地周围、厂前区办公楼前后等地方种植树枝高大、枝叶茂盛的乔木和灌木予以遮挡,车间前后与道路之间的绿地,配植常绿的各季草本花;办公区周边绿地及厂房四周行道树种植吸尘隔噪的大叶黄杨绿篱绿地面积。
11.4.2 声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采取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后,填埋场场地环境噪声的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又根据本次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可知,由表11.3-2可知,白马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场地周围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因为夜间蝉鸣而超出2类区标准限值。超标原因与项目本身无关,因此厂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2类标准及4类标准限值。
通过走访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咨询,主动了解公众投诉情况和建设、试运行期间的监管情况,填埋场在生产运行期间,未收到附近居民关于声环境相关问题的投诉。
11.5建议
建议业主在后续的生产中加强管理,加强填埋区场地绿化等措施,以降低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影响,同时加强运营期的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措施。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12公众意见调查
12.1公众意见调查形式
为了广泛听取公众对建设项目在运行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所持有的看法和意见,以使公众参与收集最佳效果,本项目调查采取的形式是:向公众发放《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表》,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选择了与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问题作为调查内容,多以选择“√”方式进行,具体调查表形式如下:
调查范围:与环境评价区域范围一致;调查对象:项目运行期间可能的受影响者;代表性:调查对象代表性广泛;随机性:对调查区域总人数实行随机调查。
12.2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选择白马镇及其周围范围内及服务范围内附近住户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7份,收回36份,回收率97.3%。
12.2.1人员组成
个人公众参与人员调查构成见表12.2-1~表12.2-3。
表12.2-1 公众参与人员年龄构成
年龄(岁) 20以下 20~40 40~60 60以上
数量(人) 0 12 16 8
比例(%) 0 33.3 44.5 22.2
表12.2-2 公众参与人员文化层次构成
文化程度构成 小学及以下 中学及中专 大专及以上
数量(人) 18 15 3
比例(%) 50.0 41.7 8.3
表12.2-3 公众参与人员职业构成
职业构成 干部 工人 农民 教师 学生 其他
数量(人) 0 2 23 0 1 10
比例(%) 0 5.6 63.8 0 2.8 27.8

由表12.2-1~表12.2-3可见,根据上表统计结果,所调查公众文化程度以中学及中专为主,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占调查人数66.7%),被调查公众均为垃圾填埋场周边及服务范围内居民及服务范围内居民,调查结果可信度较高。
12.2.2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见表12.2-4。
表12.2-4 公众意见征询调查结果
数量 比例(%)
1 工程投入运营后是否有利于本地的经济发展? 是 33 91.7
否 2 5.6
不知道 1 2.8
2 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运营是否有利于周边环境改善? 是 32 88.8
否 2 5.6
不知道 2 5.6
3 该工程的建设是否对您的生活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是 8 22.2
否 27 75.0
不知道 1 2.8
4 工程建设阶段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止措施是否满意? 是 25 69.5
否 9 25.0
不知道 2 5.5
5 工程运营阶段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止措施是否满意? 是 27 75.0
否 6 16.7
不知道 3 8.3

统计结果分析:经现场说明及统计后电话回访,其中问题3中,占22.2%公众认为该工程的建设对公众生活环境带来不利影响,调查得知是由于未看清楚问题内容而勾选的选项,再经过详细沟通后表示,该工程建设运营对公众生活环境没有带来不利影响;问题4和问题5中,针对不满意工程建设及运营阶段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公众,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后,表示能够满意。
12.3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公众支持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工作,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必要,同时对本垃圾填埋场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较为关心。在调查过程中,绝大部分群众希望填埋场运营的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垃圾场运用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确保白马垃圾处理厂运营的顺利实施。

13 调查结论
13.1工程概况
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位于白马镇沙台村三社,占地面积8.6万㎡,垃圾填埋场日处理生活垃圾66吨,服务范围为白马垃圾场周围20km范围内的乡镇,包括白马镇、长坝镇、和顺乡、兴顺乡、白云乡和涪陵区白涛镇。工程包含生产管理区、卫生填埋区、渗滤液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点及车辆配置。
垃圾填埋场和配套建设相关设备、设施运营期及封场期等项目内容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4年9月14日由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准[2004]230号文获得审批。
该工程于2004年11月开始建设,至2008年3月建成投运。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计划总投资为4693.86万元,计划环保投资为1059.61万元,实际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692.1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5.63%。
13.2生态环境调查结果
白马镇垃圾填埋场,随着填埋量的持续增加,取土场去用土量的减少,填埋区域及取土场的水土流失越来越小,生态环境可以得到慢慢恢复。对于填埋场及其周边受损坏的土地及时进行修复和复垦工作;对分散居民点的房屋进行了及时搬迁和补偿;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及方式,减少了对水资源等的破坏。综合调查结果,垃圾填埋场生态保护措施是可行、有效的,本工程建设和运营未造成较大生态影响。
13.3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次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调查,渗滤液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工程建成前后,周边水质未发生明显变化。在垃圾填埋场运营期间,建设管理方应加强对库区范围内地表水体水量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裂缝、漏失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垃圾填埋场的运营对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13.4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渗滤液中各监测因子未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由于项目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结合《武隆县白马垃圾处理场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说明》文件中要求,武隆县白马垃圾处理工程现阶段使用吸污车,前期将渗滤液运输至白马镇污水处理厂稀释后处理。后期将建设渗滤液输送管道至白马污水处理厂稀释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
13.5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选址合理,生活垃圾转运站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10m,并在防护距离美种植绿色植物相结合的绿化带,减少臭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密闭式运输,采用专用运输车,以控制臭气污染
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填埋场周围500m,在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现有居民应搬迁;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系统,填埋场内气体对填埋场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使得垃圾场膨胀,破坏防水层,并有可能的发生爆炸等危害,同时填埋气中含有氨气、硫化氢等臭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大。为减少填埋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使填埋场安全稳定的运行,设置垂直与水平相连的收集方式,在填埋区每隔40m设置一个垂直导气石笼井,使得填埋气体可以排出。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垃圾场填埋区臭气、生活垃圾转运站臭气等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1997),本工程采取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13.6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本次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又根据本次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可知,白马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场地周围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因为夜间蝉鸣而超出2类区标准限值。超标原因与项目本身无关,因此厂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2类标准及4类标准限值。
通过走访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咨询,主动了解公众投诉情况和建设、试运行期间的监管情况,填埋场在生产运行期间,未收到附近居民关于声环境相关问题的投诉。
13.7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公众支持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工作,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必要,同时对本垃圾填埋场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较为关心。在调查过程中,绝大部分群众希望填埋场运营的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垃圾场运用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确保白马垃圾处理厂运营的顺利实施。
13.8调查结论及验收建议
13.8.1调查结论
重庆市武隆县白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得到了落实,各个区域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效果良好,各项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有效防止和减缓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调查认为,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关环保设施虽然未建成,但在变更说明报告中已经一一阐述运行现状,在落实投入正常使用后。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本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13.8.2验收建议
(1)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加强设施维护管理。
(2)做好厂区及周边环境绿化,避免填埋臭气扩散。
(3)加强落实渗滤液处理设施,防止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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